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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份:公元3年 朝代:西汉/新 年号:元始三年 天干:癸亥
历史纪事王莽奏立制度

  元始三年(3)夏,王莽奏车服太吏民养生、送终、嫁娶、田宅、器械制度。



王莽奏立学官

  元始三年(3)夏,王莽奏立官稷及学官。郡国曰学,县、道、邑、侯国曰校。学、校皆置经师一人。乡曰庠、聚(村落)曰序。庠、序各置孝经师一人。



任横起义

  元始三年(3)夏,阳陵人任横等发动起义,自称将军,率众劫掠库,攻打官府,释放囚犯。太皇太后遣大司徒掾前往镇压。不久,起义失败。



王莽排斥外戚卫氏

  元始三年(3)夏,王莽为固权专政,上奏太皇太后说:哀帝背叛恩情道义,尊显外戚丁傅两家,扰乱国家,几乎危及国脉。今皇帝年幼,又为成帝的继嗣,应以从前的事例为鉴,明确一脉相承的正统原则,给后代树立规范。于是,派甄丰携绶,就地赐封平帝母卫姬为中山孝王后,赏赐平帝舅父卫宝、卫玄关内侯爵位,都留在中山国,不许至京师。



王莽杀子除异己

  王莽子王宇反对王莽排斥卫氏,恐久后受祸,便私与平帝舅卫宝通信,让平帝母卫姬上疏请至京师。王莽拒不答应。王宇乃与其师顺章、内兄吕宽合谋,欲以制造怪异恐吓王莽,使其移交政权给卫氏。事发,王莽交王宇下狱,逼其服毒而死。又腰斩吴章,尽灭卫氏支属。还借此案,穷治党与,被牵连及素忠直不附者,内及敬武公主(元帝之妹)、红阳侯王立以及名臣何武等,皆坐罪死,凡数百人。全国震动。
文化纪事
杂谭纪事何武死

  何武字君公,蜀郡郫县(今四川郫县)人。诣博士受业,治《易》。以射策甲科为郎。光禄勋举四行,迁为鄠令,坐法免官。后太仆王音举武贤良方正,征对策,拜为谏大夫,迁扬州刺史。所举奏二千石长吏必先露章,服罪者减除其状,直令免去。不服则极法奏之,抵罪或至死。武为刺史,二千石有罪,应时举奏,其余贤与不肖敬之如一,是以郡国各重其守相,州中清平。行总必先至学官见诸生,试其诵论,问以得失,然后入传舍,出记问垦田顷亩,五谷美恶,已乃见二千石。武为刺史五年,入为丞相司直,得到丞相薛宣敬重。出为清河太守,后坐郡中被灾害什四以上免。后大司马王根荐武,征为谏大夫,迁兖州刺史,入为司隶校尉,徙京兆尹。二年后又坐迁左内史,迁沛郡太守,复入为廷尉。绥和元年(前8)为御史大夫。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,何武更为大司空,封汜乡侯,食邑千户。哀帝即位后,欲改易大臣,遂以举措烦苛策免何武,罢归就国。五年后,复征为御史大夫。月余,徙为前将军。哀帝死,太后诏有司举可为大司马者。自大司徒孔光以下举朝皆举荐王莽。何武与左将军公孙禄相善,两人互举。太后竟用王莽为大司马。王莽乃劾奏何武、公孙禄互相称举,皆策免。元始三年(3)吕宽事起,何武受诬坐罪自杀。
注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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